寒冬防冻伤 冻伤纳入国家法定职业病范畴
为保障从业人员的劳动权利,国家卫计委等四部门将冻伤纳入国家法定职业病的范畴。为减少低温冻伤对劳动者身心的侵害,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了工业企业应采取的防寒措施,要求凡近十年每年最冷月平均气温≤8℃的月数≥3个月的地区应设集中采暖设施,<2个月的地区应设局部采暖设施。当工作地点不固定,需要持续低温作业时,应在工作场所附近设置取暖室。
现在大部分企业都能按照要求进行管理与配置,但仍有一些企业落实要求不足,保障不足,致使劳动者出现冻伤的情况。虽然冻伤已列入法定职业病,但仍未引起部分企业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重视,很少有劳动者主动要求就医,进行职业病诊断。在此,市疾控专家提醒:
1.广大从业人员如果怀疑自己是因为工作原因引起冻伤,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,诊断为职业病的,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,并与所在单位联系,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、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。
2.企业必须按国家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采暖设施,合理安排作业时间,并进行相应的警示警告。
3.行业分布需要重点关注。冷藏加工行业、建筑行业、港口码头运输行业、环卫行业等,这些行业在冬季都属于低温作业的高危行业,应当高度重视,合理安排工作时间,严格执行防寒服、防寒鞋、防寒手套、防寒帽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,并监督作业人员使用。
4.居家人员尤其是老年人、儿童也应该注意防寒保暖,尤其要注意末梢循环差和常暴露的手足、耳、鼻、面颊等部位的保暖,以免发生冻伤。
上海世举代尔塔、思而(sir)、雷克兰防寒服、防寒马夹、防寒手套、防寒鞋等低温环境防护用品,清仓大促销正在进行中,赶快抢购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