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贵州将创建百所省级安全文明校园
近日,省教育厅对今年省级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,贵州今将创建100所省级安全文明校园,此外还公布修改完善了《全省安全文明校园考核实施细则》。
根据《细则》,安全文明校园警务室建设要有警灯,驻校民警、安保人员照片、联系电话上墙挂牌公告,警用安保器材要放置在警务室明显位置;学校安保装备和消防设施器材等配备齐全,包括安保装备钢叉、防刺背心、防割手套、防护盾牌、强光电筒、橡胶警棍、钢盔、自卫喷雾器等;每学年法制教育课不少于2次,并配备法制教育课老师,每学年开展消防、防震减灾、反恐防暴等应急疏散演练不少于10次,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演练等。
省教育厅要求,各学校认真做好申报、自评、考核工作。各高等院校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、省属普通高中本着合格一所,验收一所的原则,由学校自行申报,全省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(过期不予受理)。各学校9月30日前按照安全文明校园考核实施细则完成自评,并向市(州)、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考核验收报告。10月30日前,市(州)、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考核验收工作,并向省写出考核验收报告。
凡经省考核验收评审合格的学校,由省统一授牌。